城区专利注册的途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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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专利注册的途径有哪些?

作者:汕尾盛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11 08:34:42

作为东方之珠,自由港是世界上最自由的贸易通商口岸,也是国际和亚太地区重要的航运枢纽和最具竞争力的城市之一,再加上本身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健全的法律制度,这给企业家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营商环境。

在创立公司、申请汕尾商标注册,提高企业的知名度,提升企业不断成长的竞争力,获取最大利润。在申请商标注册一般遵循以下流程:委托代理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标注册处手里该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注册处进行审查3个月公告期公告期内若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经审查不成立,则核准注册,颁发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的有效期是10年,自注册之日起算。

在注册有效期届满之前或届满之后6个月内可以申请续展,一次续展有效期为10年,自先前的注册期届满日起算。

2020年工商注册如何选择小编来给你们介绍一下吧。如今,得益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利好政策,公司注册在全国各地越来越火爆,工商注册代理机构也越来越繁多。伴随着我国注册经济的不断利好,我国企业的数量也呈现出连年不断攀升的盛况。

同时,在工商注册代理行业,越来越多的公司注册代理机构也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成立。在这数量庞大的工商注册代理机构之中,有许多专业的工商注册代理公司凭借其专业的注册服务赢得了用户的高度认可和良好口碑,不过,在另一方面,在这日渐繁荣的工商注册代理市场之中,也混杂着不少浑水摸鱼的代理注册机构。

首先,看资质。注册者在寻求工商注册代理机构提供代理注册服务时,要查看代理机构是否具有相关的工商注册代理资质,通常情况下,代理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如果没有注明企业登记注册代理、企业事务代理等事项,则注册者对这种机构最好避而远之。因为其一旦操作不当,则很可能会引发注册风险,从而为委托者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和麻烦。

其次,看口碑。有了工商注册代理资质,接下来,注册者可能更关注代理机构服务的内容和质量。“口碑”作为注册者对于工商注册代理机构的真实、有效评价,对于注册者的选择和参考极具价值意义。这就需要注册者进行多方面的关注和了解。一方面,可以与代理注册公司的合作企业进行相关打探,另一方面,也可以采取网上查询的方式,查看其它注册者的相关评价。

再次,看实力。选择工商注册代理提供注册服务,还要从代理公司的实力、专业性角度加以考量。通常情况下,专业的工商注册代理公司规模大、实力强,在福永工商注册方面,实现了专业人做专业事,从而工商注册出错率极低,也确保了工商注册服务的品质和质量。在这一点上,注册者可以采取电话咨询和网上查找的方式,对代理公司的相关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必要时,注册者也可以采用实地考察的方式来进行。

不过,需要提醒注册者的是,目前,地区市面上有一些三无工商注册代理机构或是个人名义的代理,这些代理机构往往不合法且不可信。此外,也有一些工商注册代理机构推出“免费注册”的服务,遇到这种情况,注册者一定要谨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以免上当受骗。当前,工商注册代理行业发展总体来说比较规范,且经营发展越来越有序,但在整体环境向好的形势下,其中也不免夹杂着一些浑水摸鱼的代理注册机构,因此,企业在进行选择时,一定要仔细考量加以甄别。

网友:小编,有人要买我的商标,我该怎么办?小编:别着急,请听我慢慢道来。在进行商标买卖之前,你要先清楚,这里头的注意事项,千万不要一时糊涂,盲目的将自己的商标给卖出去。什么是商标转让?商标买卖又叫做商标转让。

商标转让可以分为两种:

1.注册商标转让,即已经拿到了汕尾商标注册证书。2.申请中的商标转让,这样的商标,虽然还没拿到证书,但也是可以转让,不过风险较大,如果这个商标没有注册成功,那么这个转让就无法完成。

商标转让的具体流程:1)填写《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申请书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书写格式,需要写明转让商标的号码、名称,转让人的名称、地址,受让人的名称、地址、及营业执照号,并另盖双方印章。2)附送有关书件。在提交转让申请书时,应同时交送原注册证,转让申请商标合同的副本及其它文件;3)交纳转让申请费和转让注册费。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后,报送商标局审定,核准后刊登于《商标公告》,并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给受让人,转让便可完成。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汕尾商标注册除了需要按常规的流程走之外,还要考虑很多复杂的问题。比如商标注册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去哪里办理?注册商标多久后能拿到受理通知书?未通过审查怎么办?等等。但是如果了解商标注册过程中的原则,您就会提高办事效率了。商标注册原则:

(1)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所谓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商标注册。通过申请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的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也能使用,但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得与他人的商标相冲突。所谓强制注册原则,是指国家对生产经营者在某些商品或服务上所使用的全部商标,规定必须经依法注册才能使用的强制性规定。《商标法》第六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目前,我国规定强制性注册的商标只有:对人用药品(西药、针剂和中成药)和烟草制品(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88年1月4日《关于公布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通知》。

(2)注册原则所谓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必须通过核准注册,才能取得对该商标专用权的确认。我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的保护。”

(3)国家统一注册原则是指我国的商标注册工作必须由国家商标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批准注册。《商标法》第二条予以了明确的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4)申请在先原则(又称注册在先原则)所谓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时,注册申请在先的商标和申请人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我国《商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5)使用在先原则指在无法确认申请(注册)在先的情况下采用最先使用者取得商标注册的原则。《商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这里的所谓的使用在先原则,在遇到与商标权类似的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如:专利权、著作权)相冲突时,往往起到重要的决定作用,见:《关于处理商标专用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权利冲突问题的意见》简而言之,商标注册要结合资源原则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再次强调一下,未经注册的商标您同样也能使用,但您目前来说还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因此不得与他人的商标相冲突。

同时,您还得留心使用在先原则,如果有人使用和您同样的商标,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标,哪怕在同一天申请的,在遇到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问题时,这些原则就派上用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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