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个人专利申请存在哪些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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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个人专利申请存在哪些误区?

作者:汕尾盛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11 08:33:17

汕尾商标注册的好处很多,所以很多企业想要尽量注册一些相关的商标,近期有的企业想到用“李文亮”、“终南山”、“火神山”、“雷神山”等注册商标,但是可以注册吗?小编和大家分享。

3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首批63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钟南山”等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依法作出驳回决定。此前,因李文亮医生姓名遭商标抢注,在社会上引发轩然大波,后以“李文亮”为商标的注册申请亦被驳回。“李文亮”“钟南山”为什么不能被注册为商标?

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法庭法官助理徐川涵对此进行了法律解读。“姓名权属于人格权,但也包含经济利益,名人姓名尤为突出。”徐川涵指出,公众人物的姓名和公众人物自身的商业价值联系紧密,社会公众极容易将商品和该公众人物联系起来。若公众人物的姓名可以被随便注册为商标,将会产生搭“便车”的竞争行为,扰乱市场正常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几种情形,并未明确人名是否可以作为商标,但在其第一款第(八)项明确“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商标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可能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其他不良影响”。而将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领域的公众人物姓名等申请注册为商标的行为,即属于“其他不良影响”。徐川涵表示,能否以公众人物的姓名注册商标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具体考虑,比如钟南山院士的姓名就是在特定的时间节点和社会环境下,不仅具备了高辨识度,还应列入“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领域”范围,属于禁注范围。而对于已经去世的名人,司法实践通常从“是否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层面进行考量。

至于普通人的姓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根据这条规定,徐川涵解释说,普通人姓名作为文字的一种,自然可以被注册为商标,只要不违反禁注条款。

此外,今年2月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了《疫情防控相关商标审查指导意见》,明确与疫情相关人员姓名、含疫情病毒名或疾病名的相关标志、疫情相关药品标志、防护产品相关标志及其他疫情相关标志等商标的审查指导意见,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与疫情相关的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行为。因此,像“李文亮”“钟南山”“火神山”“雷神山”“方舱”等商标注册申请,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以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适用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依法予以驳回。

当自主品牌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拥有自己的商标是必然的选择。在地区,很多的中小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和实力,走品牌化道路是必然选择。电子商务的发展也促进了这种趋势的蔓延,电商领域商标更是代表了绝大部分的企业形象。现在很多企业都面临一个两难的选择,那就是汕尾商标注册还是购买转让商标。注册的好处是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设计商标,而且商标对于消费者来说是全新的,有利于自己的产品的包装。但是商标注册也有一些比较麻烦的事情,比如时间长、手续多、审查严格等。因此一些企业选择了购买转让商标。购买转让商标需要的时间比较断,一般五六个月就能完成。但是在购买转让商标的时候要注意出售人是否拥有商标的完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现在也许很多企业对知识产权不那么重视,不知道为什么要汕尾商标注册?我不注册也能使用,但是等到别人告你商标侵权时你就没有任何还手之力了。今天就给大家简述一下:商标注册,商标使用的意义是什么?商标的使用对于商标权人来说非常重要。商标的使用能够保持商标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最基本的功能,有助于品牌的成长,使商标作为商业标志的价值与作用得以充分体现。

在商标工作中,商标的使用自始至终伴随着商标的出现和发展,相对应的,在商标行政和司法程序中,无论是在商标的注册、异议、驳回复审程序中、商标侵权案件中或是驰名商标认定程序中,商标的使用情况是相关案件的裁判人员审查的重要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案件结果。而商标的使用情况能否为商标权人的论点提供支持,取决于商标是否在法律意义上被商标权人正确的使用。

具体而言,商标使用在法律层面上的意义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通过商标使用可以使商标获得显著特征。显著性是指商标所具有的标示企业商品或服务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企业之商品或服务的属性,各国商标法律均承认通过长期使用可以使不具备显著性的商标获得显著性,从而获准注册。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就规定,仅仅直接表示商品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等特点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是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典型的例子就是两面针商标。两面针作为一种中草药的名称原本是不具备商标法意义的显著性,但经过长期使用被消费者认可,产生了标示企业商品或服务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企业之商品或服务的属性,获得了商标法所要求的显著性,因此可以注册成为商标。其次,商标的使用是商标受到保护的前提。

例如:依据《商标法》第十五条、三十二条规定,未注册商标获得保护的前提之一就是在先使用,而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即使是已经注册的商标,也会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而被撤销。再次,商标使用是商标驰名的基础。驰名商标之所以为社会公众广为知晓与商标的宣传使用密不可分,一件商标要成为驰名商标,如果没有进行商标使用是无法想象的。

各国在对驰名商标提供保护时,均将商标持续使用的时间长短、程度、地理范围等作为重要的考察因素。综上所述,商标使用的意义就是以上这些。因此,商标是否在法律意义上被商标权人正确的使用,对商标权人注册、维持和保护商标意义重大。

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家需要根据企业的发展情况申请美国商标。在申请美国商标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四点:

要点一:美国商标是否在中国注册向美国商标局提交汕尾商标注册申请时,有必要询问该商标是否已在中国注册。在此基础上可以向美国提出申请。向美国专利局提交的商标式样的商品或服务的范围,经审查确认无异议后,由美国专利局签发商标注册证书。注册时间通常是15个月。

要点二:商标的实际使用如果申请的商标已经在美国进行了实际的商业活动,在美国申请商标注册时,只能对实际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进行申报。经有关验收部门审核确认后,由USPTO发布公告。如果异议期不存在或者异议在30天内未成立,则将在公告商标注册证书后12周发出,整个注册期为12个月。

第三点:基于中国的商标申请中国申请人可以根据《巴黎公约》的规定,在提交国内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国内申请的优先顺序向美国提出申请,以国内申请日为美国的申请日。在此基础上,商标在中国注册成功并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相应的注册证书后,才能签发注册证书。如果该商标在中国注册成功,将被撤销。

第四点:在美国使用美国注册商标。

一、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在美国使用。申请人申请时,应当提交商标使用说明,并说明将使用注册商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二、如果商标复审和异议期通知顺利通过,美国专利局将签发“商标注册许可通知书”,而不是商标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商标注册许可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供该商标在企业中的真实使用情况说明,或者申请延期。美国专利局可以根据延期申请,再给申请人六个月时间提交一份真实使用说明书。

四、如有正当理由提出申请,可再延长六个月。如果理由属实,延长期最多可达24个月。这样,从获得商标注册许可通知之日起,申请人可以在36个月内向美国专利商标局作出真实使用声明。因此,从商标的申报到真正的商业用途,申请人有四年左右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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