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公司商标变更类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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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公司商标变更类型有哪些?

作者:汕尾盛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23 08:50:14

产品想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卖到欧洲一些国家,是应该注册欧盟商标还是进行单独国家注册?两者之间有何不同?今天,我司顾问来谈谈他们的专业看法。首先,让我们看看欧盟商标注册有哪些好处:

1、欧盟商标注册对申请人无限制。欧盟商标注册的申请人不限于欧盟成员国的国民,其他如《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成员国的国民也可提出申请;

2、欧盟商标注册费用低。只须申请注册一次,即可在整个欧盟的二十八个成员国使用该注册商标。较之于在各个成员国分别提出申请,费用大幅度减少;

3、注册欧盟商标在欧盟成员国保持整体效力:申请人通过提交一份申请即可在欧盟28个成员国内得到对该商标的保护,无需再分别指定所希望得到保护的国家。共同体商标在任一成员国的使用将被视为在所有成员国的使用,即使商标只在一个国家使用,也不会因为没有在其他国家使用使该商标而遇到被撤销的危险;共同体商标的转让、变更或续展将在全部成员国范围内发生效力;

4、欧盟商标注册是双重保护原则,共同体注册商标不取代国家注册商标,国家注册商标与国际注册商标一样继续存在:(1)如果一个申请人向共同体申请注册商标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在三个月内将共同体商标转换为在一个或几个国家的商标申请,其原申请日及优先日同样享受;(2)欧盟注册商标申请在共同体内部公告期间,共同体国家的在先权利人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国家在先的权利人在知道的情况下容忍在后的共同体注册商标连续使用五年,则就丧失了提出无效或反对使用的权利,两个商标共存,在同一地域内将会有两个不同的商标权人;

5、欧盟商标注册对申请语言没有限制,可使用任一共同体成员国的语言。申请人在申请的同时可以使用英语、法语、德语、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中的任意一种语言,作为他人异议、撤销或无效的语言;

6、欧盟商标注册对国内基础注册未做要求。

其次,欧盟商标注册也存在自身的一些不足:

1.欧盟商标注册对商标的显著性要求很高。28个成员国中只要有一个成员国中有人提出异议,且异议成立,将导致该注册被驳回。尽管该驳回商标可以转换为国家申请,且保留原申请日,但申请人须支付向每个国家的转换费用。如果商标的显著性不是很强,则不适合申请欧盟商标注册。

2.欧盟商标注册在内部市场协调局申请的时间较难确定。如果一切顺利,可能在一年内获得注册。但是,只要有异议,该商标就不能及时得到注册。解决异议需花费很长时间,通常是2年左右。最后,基于上述欧盟商标注册的利弊分析,我司建议,如果跨境电商卖家目标市场聚焦在某一个国家,如,则就是十分重要的国家,为保险起见,我们建议逐一申请与欧盟商标注册同步进行。

也就是说,在申请欧盟商标的同时,个别或部分欧盟成员国可以考虑再单独提出逐一申请。这并不产生冲突,反倒如果将来都注册成功了,在该国还有双重商标证书予以保护。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对于志在以自有品牌将产品打入欧盟市场的跨境电商卖家,商标注册是品牌营销的第一步。正所谓,知识产权保护好,跨境电商烦恼少。

中国申请人提交商标国际注册要符合哪些条件,商标对于企业来说是很重要的一点,特别是在申请国际商标的时候更是需要了解相关的申请文件。那么中国申请人提交商标国际注册要符合哪些条件?

1、根据《马德里协定》提交注册申请(指定国家为协定国家):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经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

2、根据《马德里议定书》提交注册申请(指定国家含纯议定书国家):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经商标局受理注册申请,或者核准注册的商标。

3、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内容必须与申请人在国内注册的商标内容完全一致,所指定使用的商品应与国内注册的商品相同或不超过原注册的商品范围。

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高速发展,很多企业日益壮大,企业价值也变得水涨船高了。在一些企业中,有的股东会一直持有公司股权(票),希望能有更大的增值,而有的股东则会基于各种不同的原因,选择在一个适合的时机,悄然退出。股东在退出时,总会希望能够将持有的股权(票)以较高的价格售出尤其是当企业被上市公司或其他公司收购时,这种高溢价的需求就会更加明显。那么,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我们该如何操作才能使利益最大化呢?

首先,我们要知道的是,企业在进行股权(票)转让的过程中,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股东,增值的部分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股东是法人单位,增值的部分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如果当年满足高新技术或软件企业的要求,还可享受相应的税收减免优惠)。

下面我司就给大家讲一讲股权转让期间如何做好税务筹划,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先讲几个股权转让知识以及税务筹划的方法:

一、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二、方案设计股权转让是较为复杂的问题,尤其是我国《公司法》对一些细节缺乏明文规定,法律条款不完善的情况下,应该谨慎对待,股权转让方案应尽量规范,完整,以减少争议的发生。1、明确股权转让的主体,调查其合法性受让方是公司,则应调查是否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是否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能够证明其合法性的凭证;受让方是个人的情况,则应调查自然人能否有能力投资被转让的股权,有无犯罪记录等。2、明确股权转让的内容股权转让标的的具体数额,须经相关部门出具《验资报告》;若是国有股份转让须经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并经相关部门进行资产评估,确定其数额。3、股权转让行为的批文或决定公司须有股东(大)会的决议,国有企业须有上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条文。4、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涉及的对职工安置的处理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涉及对职工安置的问题,应做好相应的防范解决措施。5、股权转让前债权、债务的处理企业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需做好相应的解决措施,防患于未然。6、股权转让后取得股权的方式有限公司是股东名册变更并且工商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后受让方才能取得股权;股份有限公司则是股权转让后合同生效,受让方取得股权。

三、公司股权转让流程一般是:1、制定可行性研究报告;2、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转让决议;3、资产评估;4、制定转让方案;5、签订股权转让协议;6、支付价款;7、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权转让的合理税务筹划:1、将股权以低价转让至有税收奖励政策的地方;2、在有税收奖励政策的地方以市场价格转让至受让方。

操作难点:

1、第一次低价转让被合理接受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的第十二条文中。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六)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上文对低价转让虽然有明文的限制,但是条文里的标准却不是很清晰,导致各地税务局执行标准也不一样,操作难度根据当地税局来定。值得注意的是,确实有企业成功的操作了以低溢价率成功将股份转让至税负洼地,经分析,关键成功点是否能在税务机关稽查时提供合理理由并且被接受。

2、找到合适的税负洼地很多的地方政府都有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但是不同的地方,政府扶持的产业可能不一样。有些地方对个人独资企业进行核定征收,税率低至3.5%,大大降低了税负。一般以股权转让为目的设立的企业都喜欢以政策越高越好作为选择标准,这是标准,但不是唯一标准,另外两个更重要的因素也是要放在考量范围内。

3、政策稳定性长期来看,以股权转让为目的设置的企业一般的话都有长期性(排除立刻要做交易的企业),所以选择一个口碑不太稳定,但是政策好作为税负洼地,会有一定的风险要企业承担。

4、避免二次缴税的可能性一般税负洼地的操作都是当地政策根据你的纳税额,以政府扶持资金的形式奖励给企业,这样看起来好像减免了税负,但是在其中,这笔奖励金如果落到了企业账户里,应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二次纳税。目前已掌握的部分地方能做到规避二次纳税的问题,这样相比于一些扶持金必须入企业账户的操作来说,变相又减免了税负。

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在这十年期间,随着人们审美观点的改变,有的商标权人会对自己的商标字体进行修改来迎合趋势。那么这种行为是否允许?需要重新注册商标吗?针对这种情况,有以下几种看法:

1.仅仅是字体上简单的变化,不需要重新对改变过的商标进行申请注册。

2.字体上的变化也是对商标进行了改变,必须要对改变过的商标也进行申请注册。

3.没有必要对改变后的商标进行申请注册,只要使用也会产生商标法意义上的保护效果。

《商标法》明确地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要重新提出注册申请。”“汕尾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企业自行改动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的,需要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要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由此可见,商标被核准注册之后,注册商标的使用严格限制在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等事项上,申请人不能随意更改其注册字体。商标局核定注册商标时,已认定该商标不会和其它注册商标构成近似。若申请人更改商标字体,商标图样出现较大变化,容易导致该商标和已注册商标构成近似或相同商标,混淆相关公众判断力并且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若申请人在使用商标时执意要更改其注册字体,申请人不能在商标上加注注册标记,否则其行为就会构成使用假冒注册商标。

或者申请人可以将更改后的商标字体、图样,重新向商标局申请注册,以获得受法律保护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注册时的商标字体是手写体,申请人在使用时可将其更改为打印字体,此种改变微乎其微,并没有改变字体的实质性构成,因而此种行为并不违法。因此,商标核准注册之后,申请人切不可为了所谓美感而更改商标字体,否则将留下巨大隐患最终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如果已经修改或实在想要修改的,注意及时进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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