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专利申请要经历哪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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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专利申请要经历哪些流程?

作者:汕尾盛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25 08:50:50

一、商标买卖手续:

1、共同准备的资料: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协议一份

2、商标购买人需要准备的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登记证,

3、商标持有人所需要准备的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商标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汕尾商标注册证书/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二、商标买卖流程:

第一步:购买方挑选好中意的商标,由客服查询确定好商标法律状态,与买卖双方沟通好成交价格;

第二步:签定《委托购买商标协议书》预付定金,此时购买方提供商标受让人主体资格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附加年检有效的个体户执照复印件;公司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第三步:公司与商标注册人签定《商标转让协议书》,持有人收到转让费定金即时办理《商标转让声明公证》,并在转让申请书以及过户所需要的全套文件上签字盖章;

第四步:公司垫付全款付清转让费给持有人,取得《商标注册证》、《商标转让声明公证书》原件,以及转让过户所需的全套材料;

第五步:公司将《商标注册证》、《商标转让声明公证》传真或扫描给买方确认无误后,买方2日内付清余款,我司将《商标注册证》、《商标转让声明公证》、《商标使用授权书》原件及转让过户所需文件快递给买方盖章或签字,购买方收到前述文件时即拥有所购商标“独占使用权”;

第六步:公司收到受让方盖章或签字的转让过户文件,即时向国家商标局上报转让过户申请材料;

第七步:国家商标局收文后在40-60天左右同时向转、受双方下发《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此时自己就可以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到商标转让流程;

第八步:10个月左右商标局进入实质审查,发布核准转让公告,公告完1个月内下发《核准商标转让证明》,核准转让后与我司所签定的《委托购买商标协议书》终止。

作为商标专用权人,商标专用权有哪些呢?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主体是汕尾商标注册人和其他依法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人,简称商标专用权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内容包括商标专用权人自己使用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和禁止他人非法使用注册商标的禁用权。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自己使用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具体又可以分为:

(1)自己使用权,商标注册人取得商标专用权以后,获得受法律保护的使用权,可以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上依法使用注册商标;

(2)许可使用权,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依法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3)转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所有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依法有偿或者无偿转让商标。商标专用权人禁止他人非法使用注册商标的禁用权,是指商标经核准注册后,商标专用权人一方面有权禁止他人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注册;另一方面对未经许可、非法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有权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要求制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出资。商标所有人可以用商标进行出资设立公司等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5)质押。商标所有人可以将商标出质,设定权利质权用以担保自己或者第三人的债务。

(6)抛弃商标权。

(7)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近似的商标。

(8)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高标的行为,高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9)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佥继承人继承。

很多企业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汕尾商标注册时间长,在申请的同时投入使用。一旦被驳回,可能存在侵权或不受保护的风险,但企业在早期使用和投入了大量成本,具有品牌影响力。该怎么办?目前,我国有效商标注册量已达1300多万件。2016年,商标申请量达到369万件。2017年,预计将有400多万件,平均每月3000多万件,每天1万多件商标申请。商标被拒和部分被拒的概率约为30%,因此存在这样的风险。

基本上所有你能想到的好名字都已经注册了。为避免企业大规模投资后商标被拒,未申请商标的,请注意:尽量选择意义强、创意强的商标,重复命名的概率较低。尽量不要依赖,否则经过初审,可能会遭到企业的反对,陷入较长时间的商标纠纷。此外,如果商标含有他人的文字或图形,具有较高的可见性,则可能会受到严格审查。

此外,图形商标的设计也非常重要。有企业家说,我的标志设计是由专人设计的,其他人肯定不会一样。但现实情况是,很多设计师在设计商标时,可能会参考互联网上的部分设计图纸,或者看到一个留在脑海中的设计方案,这在设计时是不自觉的相似。因此,聘请专业标志设计师设计商标图案时,保留设计图案和设计过程。如果被拒绝,复审也是证据之一。而且,如果涉及的模式具有很强的原创性,也可以同时在版权局注册版权,这样将来有人模仿时,可以更好地保护它。虽然申请人的网上申请现在已经发布,但不要因为节省代理费而盲目申请,这样会导致被拒绝。这样,省钱可能会烧钱。因此:

1)提前找专业机构咨询,评估申请成功率。一般来说,应用的成功率可以根据评审标准进行粗略的评估。

2)如果有可能被否决,应尽量同时申请两到三个商标,以便在否决时便于投标的移交。

3)图形、汉字、拼音、英文、数字等应分别申报。

商标审查是以图形、文字、拼音、英文、数字等要素为基础的。如果上述任何一项被驳回,则整个商标的注册将被驳回。由于汉字识别率高,尤其是中国消费者心中的汉字,以及图形近似的不确定性,先验查询的准确性较低。因此,首先要保证汉字的通过率。如果您申请了商标但被拒绝,您可以:有时,商标因为相同的近似而被拒绝,所以不要担心在这个时候失去信心。虽然商标审查和商标复审的标准相同,但商标初审主要是大量的标准化审查,商标异议审查和复审审查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对具体案件进行更深入的审理,如受欢迎程度、混淆的可能性、申请人的主观恶意等。

因此,如果申请人可以证明商标与先前商标共存不会造成混淆,或者有其他合理的理由,则可以获得注册。因此,及时审查至关重要,适当的证据也很重要。如果商标被驳回,企业长期使用商标,不愿轻易放弃,有两种方式。一是公司在申请驳回复审时,对在先权利商标提出了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并同时提交了新的申请。这是什么?根据《商标法》,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的,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注册商标。

国家商标局受理撤销申请后,将在法定期限内函告注册人提供使用证据。在先商标注册人未提交证据的,或者提交的证据不是近三年继续使用的有效证据的,商标局可以依法撤销该商标。这样,就可以在驳回复审程序中对商标进行注册,也可以对新申请的商标进行注册。二是商标转让。顾名思义,就是购买在先的权利商标,并将其转化为自己的商标。我希望你不要遇见狮子。

提示:保护商标使用证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注重知识产权特别是商标保护的,应当注重商标使用证据的保护。这些可能有助于裁决具体案件。商标使用证据标准是指正常的证据标准,包括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提示一:在签订合同、开发票、报关、检验检疫等过程中,应携带品牌名称。例如,发票上曾经写着“10件衣服”,现在却写着“XX品牌的10件衣服”。在所有体现商品的地方,都会贴上。

提示二:商标用于广播、电视、网站、微信等第三方媒体报道,或者经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公开发行的出版物。是反映时间。提示3:使用未注册商标时,不要忘记佩戴商标标志。

商标法中的通用名称是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或者约定俗成的商品的名称。根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注册商标中含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特点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这三种情况是不能作为汕尾商标注册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是指在某一区域内为生产经营者或者消费看普遍用于称呼某一商品的名称,如“棉花”糖、“椰子”汁、“葡萄”酒等。商品的通用图形,是指某一种类商品的一般图形,如以椰子图形作为椰子汁的商标,以棉花图形作为棉花糖的商标。商品的型号,是指商品的性能、规格、大小等。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是在某一区域内为生产经营者或者消费者普遍用于称呼某一商品的文字、图形、型号。商品的名称、图形、型号一般可以由生产该商品的企业用于商品或商品的包装上,以便于消费者辨认。因此,它不能由某一个企业作为商标注册而专用,否则会影响本行业其他企业的正常业务。

另外,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或图形作为该商品的商标,也起不到区别各生产经营者的作用。因此,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标志,不得生产经营者的作用。因此,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如果标志中除了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和型号外,还有其他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等商标构成要素,则可以注册为商标。也就是说,虽然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不能单独作为商标,但是可以包含在商标中作为商标的一部分。

商品的通用名称并不是绝对的。某一特定商品的商标在一定条件下可能演变为该商品的通用名称。例如,因为某一特定商品非常有名,其商标可能成为同种商品的代名词,致使该商标变成商品的通用名称;又如某一产品系新产品或专利产品,在仅有该种产品的情况下,人们往往把该商品的商标作为该商品的通用名称。商标法中的通用名称是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或者约定俗成的商品的名称。根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注册商标中含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特点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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